又不一样,相同的是样子,不同的……却说不上是哪里。他还记得小孩儿一整天趴在地板上取暖的样子,软软的,懒懒的,就像个棉花公仔。他还记得小孩儿每次喝完农夫果园的样子,嘴唇上边儿留下半圈鲜红印渍,就像个名副其实的小吸血鬼。他记得的有很多……
五月夜还有些凉,尤其是空荡荡的巷子,总不时有风灌进来。
戚七打了个喷嚏,还要打第二个,就听李爽说:“别跟刘汀往一起混了,学得油腔滑调的。”于是那个喷嚏就生生憋了回去。
“他说这叫社交技巧,女人可喜欢了。”
“屁,他找的女人都能给你当妈!”
戚七抓抓头,心说这是哪儿跟哪儿啊,他怎么觉得两个人没搭在一个调频上?
“小白眼儿狼。”李爽忽然叫。
“啊?”戚七下意识就回应了,然后在心里鄙视了自己一万遍。
李爽没看他,反而转过去,亮出结实的后背。然后戚七听见他说:“上来。”
戚七不明所以,愣头愣脑地站着没动。
李爽叹口气,转过身弯腰跟他平视:“其实你可以催眠我第二次的。”
戚七吓了一跳,条件反射似的狂摇头,就像根风中摇曳的可怜的豆芽菜。
李爽很平静的继续说:“但我发誓,再有一次,当然,我是指被我发现,我就真再也不认你了。”说完李爽也不等小孩儿回答,重新转过去,微微俯身,又重复了一遍,“上来。”
戚七想也不想就窜了上去,伏在李爽后背紧紧搂住男人的脖子。
李爽捞起小孩儿两条腿,问:“你知道这条巷子的尽头是哪儿吗?”
戚七摇头。
李爽笑,就好像后脑勺长了眼睛看得到似的,而下一秒,他忽然背着戚七狂奔起来,那是更甚于百米冲刺的速度!
戚七那年逾古稀的心脏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他咬着李爽的耳朵喊:“哥,你疯啦!”
李爽清亮的声音在巷子里格外动听。
“不是疯,是风中追风,搂紧了,掉下我可不捡——”
戚七那上扬的嘴角再收不住。他听着风从耳边凌厉刮过,快极了,他想振翅高飞,又怕一扑棱翅膀,怀里的人就不见了。他飞快在李爽后颈啄了一下,比蜻蜓点水还要轻快,快到他甚至不能确定自己是否得逞了。
受害人依旧狂奔,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被人占了便宜。
戚七满足地叹口气,低下头把脸死死埋进李爽的颈窝,努力让自己沸腾的心情在三十七摄氏度里降温,这样他才能克制住对全世界呐喊的冲动。
看见没,这是我哥!
这是戚七在这个世界上最最最最喜欢的人!
那一晚,两个人都有些疯。明明没喝酒,可当积蓄多时的情感终于爆发,却比陈酿还要醉人。之于戚七,自是重又被人接纳的欢喜,之于李爽,则是重又寻回记忆外加一个弟弟的哈皮。
一同寻回的,还有那时的心情。
在李爽略显简单的大脑看来,这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明明人还是同一个,可当记忆潮水汹涌回归之后,他莫名的就想对小孩儿好,宠着他,护着他,与一年半前毫无二致。不,应该说更甚,那是种很难精准描述的情感,发生且只发生在特定的时间环境人物事件里,一旦错过,再不会有,一旦赶上,也再不会忘。于是十五个月的空白尽数缩略,十五个月前的心情恣意延续。
再有一次,我就不认你了。
他不知道这对小孩儿有多大的威慑,可这是他能想到的最严厉的态度了。
那一晚刘汀入睡极早,却先被帕塔的电话吵醒香艳梦,再被李爽的凿门中断回笼觉。开开门,春风扑面,笑靥醉人,欢声笑语里夹着气喘吁吁,他以为自己看见了两个病人。李爽坚持要回家,拒绝了刘汀留宿的邀请,刘汀也没盛情挽留,挥一挥睡衣袖,祝福对方一路好走。关上门,戚七兴奋地说他认我了!刘汀波澜不惊地打了个哈欠,看着对方的红扑扑的脸蛋儿,说哦,我还以为他爱上你了。
戚七高昂的心情丝毫没受到影响,自顾自h了三天,失眠三宿,终才落回地上。期间他给李爽打了好几个电话,多是晚上,赶对方不工作的时候,李爽很受用,每每聊起来没完,也不用说什么有营养的,反正就双双眉飞色舞哇哈哈。
作为一个打酱油的,刘汀都险些被带成精神病。
六月末,夏雨突然而至。常常是艳阳高照种毫无预警一记闷雷,那雨就下来了。反反复复持续了一个多星期。
这段时间帕塔就一直蹭在刘汀家,吃喝住一条龙——薄荷又出国考察了。
“刘,你家真舒服。”某日大雨正酣,帕塔趴在沙发里,闻着空气中的泥土香,忽然感慨万分。
刘汀立刻借坡下驴:“那你就搬过来呗。”
戚七刚把随身听耳机摘下来,正好听见这么一句。他想,迟早有一天刘汀得和薄荷干一架。当然调过来说也成,反正都师出有名。前者破坏人家庭和谐,后者欺负人痴心绝对。
第42章
很正常的,帕塔再一次拒绝了刘汀的邀请。不过这回说辞有了微妙变化。他说,我不搬,薄荷会寂寞。刘汀一听,哟呵,有门儿啊,刚想再接再厉,那边又补过一句,我也会寂寞。刘汀就彻底蔫吧了。
但戚七却注意到帕塔说薄荷会寂寞的时候眼底有东西闪过,而那补充说明的后半句,眼底倒是没什么波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