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我心里不好受,沉默的挨训,等我骂爽了,邪火发过了,才说:“如果你帮着阻拦,就算今天孩子能留下,明后天也未必,这样强行扣着不给,只会让安德鲁和亚当以后领养孩子变得更难。如果配合点把孩子给他们,之后法庭重新上诉,要回孩子的可能性还会大点。”
听他这么一说,我也蔫了,小声嘟囔:“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吗?”
米律师也苦着脸,轻轻摇摇头,“我很抱歉,我也希望能有办法可以帮助他们,但现在除了之后开庭上诉,没有其他的选择了。”
原本应该庆祝的周末不欢而散,三人帮着把家简单打扫下,做了些食物留给他们二人。老板饭也没吃,又哭了一通后缩在房间里不出来,队长脸色也不好,硬撑着将我们送出门。小d抱着定制的蛋糕一脸遗憾:之前老板一直叫我过来看那孩子,我只来过一次,没想到以后再也见不到了。
他不爱吃甜食,派对上所有的蛋糕点心都让我和叔拿回家了,回家路上,米律师开车,我对着写着“欢迎来到我们家”字的蛋糕,迟迟不敢动叉子,最终还是没能吃掉蛋糕,把它送给了路边乞讨的黑人。
经历老板队长这件事,突然有那么一刻,那么一瞬间,我深深为自己是同性恋而感到难过,感到害怕,甚至感到后悔。
如果可以喜欢上女性,当个正常的异性恋,该多好啊。
那样生活是不是就能轻松点?
世界上存在很多不公平,有的人因为年少一时冲动不知道堕掉了多少个生命,将那些生命在出生时扼杀,送入孤儿院,丢在垃圾堆自生自灭。有些人因身患疾病,留下一辈子不能孕育小孩的遗憾,有些人爱上同性,无法为对方生育后代,好不容易拿到名额,领养一个宝宝,每天扳着手指眼巴巴等着领养时效正式开始的那天,祈祷上天能保佑他们顺利渡过这段艰难的等待。
打开网址,输入同性恋不应该,或者同性恋应该等等的字眼,后面会冒出一连串让人悲伤又难受的后缀。同性恋不应该结婚,同性恋不应该领养孩子,同性恋不应该合法化,同性恋不应该被认可等等。又或者,同性恋应该被烧死,同性恋应该被禁止,同性恋应该被打死,同性恋应该判死刑等等。
在其他眼里,我们不是常人,是蝼蚁,喜欢同性的变态,异类。这种人,不值得被同情。
之后的几个月,米律师找来公司里对领养方面最了解最权威的同事,请他接下老板和队长的案子,自掏腰包帮他们打官司,想要争取把孩子要回来,前后折腾了快两个月,最终败诉。在一锤定音前,那位好心的女法官还一脸歉意的对老板说:“先生,我相信你是位好父亲,但在法律面前,我无法将孩子交给你”。
判决后,队长紧张的看着老板,生怕他会突然在法庭上大闹起来。老板只是静静的坐着,全程直盯盯看着被人抱在怀里的克里斯,趁他转头看过来时,努力挥手冲他打招呼,希望能吸引小宝宝的注意。孩子生母不满意判决结果,甚至变本加厉的要求老板和队长应该付给他们精神损失费,因为她的孩子和同性恋一起生活过了,这对孩子的性格和价值观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那位青少年母亲最终没有如愿,抱着孩子骂骂咧咧的走了。
对老板和队长,这始终都是个巨大的打击,两人再没提过孩子的事,舍不得扔掉那些婴幼儿用品和玩具,只能把它们全部锁进一个房间,将这件事深深埋在心底,永不提起。
我和叔很想帮忙,可这种事我们想帮也帮不上什么,只能给他们时间,让他们自己缓解伤痛,走出阴影。
第17章 花生
不知不觉,花生来到家里已经半年多,从掌心大的秃毛崽长成毛茸茸的胖松鼠。米律师给它做了个手指大的小领结,戴在脖子上,上面绣了名字和电话号码,以防走丢。上网搜怎么带宠物松鼠出去玩,答案里一半的人说“疯了吧?带松鼠出去玩?出去了还能回得来?”,另一半说“给松鼠脖子上拴条细绳,要走的时候拽拽就行了”。
两种办法都被米律师否决,并加以“不人道没人性”的定义。于是他发明了一个口哨命令,幸亏在花生很小的时候,米律师就经常吹口哨叫它来吃饭喝奶,也算给现在的训练打下根基。
叔又重新设计了个新的口令,把花生关树屋里训练好几天,先把它放出来,吹口哨叫他回来,如果没按时回来就送进笼子里关禁闭。面壁思过好几天的松鼠宝宝终于开窍了,现在一听口哨,一分钟内肯定跑回来。
米律师见训练结果不错,带着它出门实验一次。难得没被揣在兜里的花生第一次下地上树,米律师在一旁跟人教儿子走路一样给它加油打气:“好的,就是这样,一点点,慢慢来,别怕,别怕,对,再爬一点…”,同时拿出手机咔嚓咔嚓拍了无数张照片留念,不时给我看,嘴上啧啧感叹:“asher你看咱家花生长得多好,比野外那些歪瓜裂枣好看多了,多漂亮,那毛色,那光泽”
我拎着一袋坚果沉默的吃着,一脸吃瓜群众不予评价:……
感受过自然的魅力后,花生深深的被户外世界迷住,越发喜欢出去玩,在树窝里也开始练习攀爬和筑巢。每次带它出去遛弯,有时候半天都喊不回来。松鼠不像狗,放出去后会自己回来,花生一放到地上,瞬间就蹿上树跑没影了。
我老和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