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2傲娇的她、和爱笑的他
——y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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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来谈谈金绫吧。
要论一个人的美可以由许多角度切入,外表、内心、气质、主观与客观,虽然这幺说极至肤浅,但外貌总是人优先考量的重点嘛。
不知道是基因太强大,还是上帝在製造金绫时失了心,倒了一加侖的美貌进去,还多加了几滴身高。
由于金绫外婆年轻时担任过礼仪学校导师,在金绫出生后,金母因为工作关係把她交託给外婆照顾,小小年纪便学来好修养。
内心和气质是相呼应的。
的确,精灵粉的人数无庸置疑,但人红是非多,人类这种感情动物不免嫉妒心的,只不过,没人在乎谁不喜欢金绫,受欢迎才是重点。
以上,人们重视她的这几项,不知不觉成了她一触即发的爆点,明明只是人格特质,凭什幺自己能像个皇后一样高高在上,这真讨厌,怎幺就逼她讨厌自己呢。
「是不是只要是学姐,身上都会飘出香香的味道啊?」
「哦呵呵呵呵学弟真可爱——」
跟她告白,行,但理由呢?为什幺喜欢她?喜欢她的哪一点?如果是说「喜欢妳的温柔、妳的体贴、喜欢妳的慷慨及友善、还喜欢妳帮助流浪狗们眼里流露出的怜惜疼爱。」
哦呜,说到这,金绫百分之百翻一个巴洛克式华丽白眼给予回覆。第一,她根本不认识你,根本没相处过,那温柔体贴慷慨及友善是打哪儿来的呢?第二,金绫不会触碰动物,因为她对动物毛过敏。
再见不送。
「学姊们,要不是偷东西是犯法的,否则我好想偷走妳们那双如宝石般耀眼的眼睛。」
「哦呵呵呵呵学弟讨厌啦——」
承上题,要是回答「喜欢妳才不需要任何理由呢」,小兄弟,当心你的玻璃心,因为她绝对会用把你当垃圾的万年厌恶眼神瞪你,瞪到你巴不得戳瞎自己的眼睛,金绫的眼睛有两种,一种是亲切和蔼可敬又可亲;另一种是她想杀了你。
别送死了,各位。
「等等,这位漂亮学姐,妳知道你有公共危险罪吗?」
言归正传,金绫遇过的告白三天三夜都说不完,而这些乱七八糟的告白对金绫来说,不小心踩死一只蚂蚁比被告白这件事来得重要。
但她这十七年来万万也没想到,居然有人肆无忌惮的承认自己喜欢上她的外表?她真心觉得他嗑了几公克的药。
「咦,为什幺?」
她讨厌死这种人了。
「因为妳的美倾国倾城。」
最好不要让她再看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