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
“姐姐明知我没有罪!”莫离腾地站起,吓得一旁的雾袅立即惊醒,战战兢兢地跪好,“姐姐的兄长是廷尉李斯,因一篇《谏逐客书》颇受大王宠信,再加上姐姐诞晴欢公主时受了惊吓,因而大王对姐姐的胎也就格外重视,任何细节都逐一过问,那除了姐姐自己,又有何人有本事对宜春宫下手!”
庆兰在采萍的服侍下落座,然后从容不迫地朝莫离一笑,“看来妹妹还不笨。我生晴欢时遭人暗算,身子尚未痊愈,此时有孕,若候至生产,极易使母子俱损。”
“所以你就借子陷害于我?”
“当然不是!”庆兰咬牙道,“我本是要算计当年害我之人,不料棋差一着,偏生此时你一碗安胎药过来…唉,你也是命不好。”
“你既然知道于我无关,又为何…”
“为何在大王面前那样说是吧。若我信你无辜,不是求大王宽宥你而是为你脱罪,岂非招惹怀疑?再者,当年我年轻气盛,为了追查下手之人把宫里弄得乌烟瘴气,大王甚是不满,如今我求了情,大王才会觉得,我懂事、善良、识大体。”她又道,“况且,说句难听的,我唯育一女,你却有子有宠,我害你,还需要说多余的么?女子,不都是希望丈夫眼里心里仅自己而已么?”
莫离牵牵僵住的嘴角,几滴眼泪滚出眼眶,落至琴弦,晕开了弦上的血迹,“那姐姐今日来,又是为何?”
庆兰又徐徐开口:“你我曾姐妹一场,何况,晴欢一事上你也算于我有恩,但这宫里已容不下你。”
“姐姐要我死。”莫离说的极平静,毫无疑问,“我早知宫中容不下我了,姐姐今日是来送我最后一程了吧。”
“你错了。我从未想要你死。我要你走。”庆兰看着莫离惊诧的目光,无奈地垂下头,这大概是她最后一次心软。
数日后的一个清晨,绮年宫外已很久没有聚那么多人了,宫人们奔呼着:
“绮年宫走水了!”
火舌迅速吞噬了整座宫殿,一桶一桶的水浇下去不过是杯水车薪,何况那座宫里住的不过是个弃妇,又有何人会真费心去扑火呢?一场喧闹后,只余下一座废墟和一具面目已经被烧得变形的焦尸。
按惯例,晚膳后嬴政要听宫中主事的夫人陈述后宫一些较大的事务,今日自然听到了绮年宫之事。
“一个贱婢自焚也值得与寡人一说?”他还看着案上的公文,毫无表情。
庆兰竟一怔,她的好姐妹,她最大的对手在自己丈夫的心里已经一点位置也没有了,这不是自己最想看到的吗?怎么竟生了丝丝寒意!
她身旁的珑夫人回道:“只因绮年宫里出了一件奇事,我等才不敢不报。”
嬴政这才抬起头,“何事?”
“高氏的陪嫁之物清泓琴居然能在熊熊大火中安然无恙,实乃奇迹。”
“有这等事?”嬴政酷爱音乐,知此名琴无恙顿时大喜,称此乃祥瑞之兆,还说要在绮年宫的地基上再重建一座宫殿,将此琴供于其中云云,珑夫人也是极尽奉承之能事。
惟有庆兰明白,莫离离开之前,跪地求她两事,一是十公子嬴高,另一则是清泓琴。
“一人一琴若安,高莫离死而无憾。”
莫离换了男装,在前夜一骑绝尘而去。李家已帮她打点了一切,包括让雾袅做她的替死鬼。雾袅是珑夫人的人,庆兰早已知晓并及时通知了莫离,她很快还会寻到另一个替死鬼来代替雾袅,之后彻底清除珑夫人的臂膀。
嘱咐了莫离江湖险恶,可这深宫又何尝不是步步惊心。
出了曲台宫,说了一堆客气话送走珑夫人,庆兰抬头望天,皓月一轮,阻开了明星两颗。自此,莫离是与这咸阳宫,再无交集了吧。
“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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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个,秦始皇应该叫赵政(嬴姓赵氏,古代男子称氏),不过一则后人也是以嬴政称呼;二则(最重要的),嬴政和女主(离宫前)的孩子名字是“高”,如果也称赵氏的话,这倒霉孩子就和另一个历史名人重名了哈。所以就只能延续这个谬误。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章是引子,讲女主为何进入江湖,虽然是说的宫廷的事,但是里面有埋伏笔,可以看一下,不看也不影响剧情,跳过就好。
☆、江湖
翌年。
一位眉清目秀的男子站在蓟都城门底下,望着久违的燕国文字,一时也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喜悦,还是悲哀。
市令催促着摊贩收拾货物回去,夕阳已渐西沉。
男子不得不随意找了一家小客栈投宿。
掌柜瞥了一眼,见来人虽是风尘仆仆、衣着普通,只是快入夏了还用丝巾从脖子到嘴唇都裹了个严实,眉眼望去倒还算一表人才,言行举止间竟颇有几分大家气派,当真是奇怪。
“客官的凭证呢?”
男子不慌不忙地从包袱里取出一卷竹简,掌柜接过,轻声念叨上面的文字:
“高渐离,燕国易城人士,父乐师高潺,母高薛氏,姊…哦,原来是高先生,是为了乐会之事前来的吧。小二,去为高先生收拾间雅间出来。”
男子颔首谢过,又将凭证放回包袱。这就是高渐离的凭证,生来便有,一直随身带着的。
客栈里,他端坐于雅间的上首,正调试着一把造型奇特的筑——筑身通体漆黑,隐隐泛起幽蓝色的光;筑首镌“璇玑”二字;筑尾则刻有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