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感觉真的很好,因为等了十年,所以更显得珍贵。
一连唱了两首歌之后,音乐暂时停了下来,陆承拿着麦克风缓缓走到舞台中央,光束打在他身上,随后四周的灯都熄了,全场的焦点都集中在他身上。
陆承深吸了口气,朝观众席深深一鞠躬,“谢谢。”
掌声响起,陆承弯着腰保持了近半分钟才起来,他脸上擦了加了亮粉的粉底液,还沁着汗水,在灯光下看起来亮晶晶的。
他吐了一下舌头,“我把唇膏都吃掉了。”
观众笑出声,有人叫着真可爱。
“接下来这首歌也许有人听过,”陆承停了一下,“这是我写的第一首歌,也是我第一张唱片里的主打歌,当时我署名用的是笔名,所以几乎没人知道歌是我写的。”说到这里他笑了笑,“说来惭愧,那时我到底还是没有坚持下来……”
观众席响起阵阵尖叫,此起彼伏,陆承点点头,挥手朝观众示意了一下。
“我真的没想到自己还有机会再唱歌,更没想到能开这场演唱会,这一切,其实都要感谢一个人,虽然我跟他……”他突然停了下来,似乎是不知道应不应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