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完之后,我便收起手机,默默地坐在座位上,一副深思熟虑的样子。其实,我是心里有些郁闷而已,我知道怎么才能摆平胡灵闯下来的祸,无非不就是花钱的事而已。想想这些年,这小狗日的花掉我的钱,我都不知道有多少了,反正应该不下百万了,而这一次,恐怕又是要我出不少的血啊!
可出再多的血,我也得出啊!连拼命三娘那个铁法如山的女人,也看在我的面子上先把事情压着呢,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胡灵这小狗日的坐牢不是?毕竟他也才20岁,小时候还是我的跟屁虫,“来叔来叔”叫得很亲热。且不说世上有些比他还大奸大恶之人,犯事了,还得拼命找律师、找关系求着少判两年不是?无论我怎么气愤,但还真得替胡灵将这屁股擦干净。
没有办法,我和胡灵家的渊源也太深了点,说起来又他妈是一个比较伤心的故事。坐在出租车里,看着繁华的省城灯火,我的思绪已然飞回了那些年,那些操蛋的日子……
胡灵和我并没有血缘关系,只是当年捡我回去的那老杂毛在家里排行老大,终身光棍,我顺理成章算是继承他的香火。于是,这老杂毛的弟弟的大儿子便是我的堂兄,我叫这堂兄胡球,因为我的眼里他始终就是个球。
小的时候,胡球往我的裤裆里塞过毛毛虫来捉弄过我,也在我睡着的时候用线把我小鸡拴住,线的另一头拴在床脚上。他和村子里的人捉弄我,不是一次两次,手段也不仅限于此;我痛苦的时候,他们和老杂毛一起哈哈大笑。他奶奶的,我就没见过那样变态的养父,跟他姓,都是我的耻辱,但目前也只能姓胡。我那时痛恨他们,但现在恨不起来了,因为我比他们都过得滋润百倍。对于这样一群从没脱离低级趣味的乡里人,我不必要太计较当初,有本事老子们就看看现在。
那时候,能把我当人看的村里人,没有几个,我只是个命硬的小牲口。九岁以前,我一直给老杂毛放羊,童年过得比雷锋叔叔还悲惨。当然,我不会说我的童年过的是杨白劳的日子,真实历史中的杨白劳是个好吃懒做的恶棍,黄世仁是个大善人,文学作品欺骗不了我,我喜欢追求那些真实的赤裸裸。当然,九岁的时候,老杂毛患上花柳病英勇地挂掉了,死的时候那玩
意儿是流着恶臭的脓液;他死了,我便得以上学。
能把我当人看的人,在我的记忆里只有三个。第一个人,胡球的妻子,我的堂嫂——雪花嫂子;第二个人,胡球的大女儿,我的大侄女晴晴,只小我三岁,我至今怀念那些属于我们的玉米地、山草窝、大石洞和我那张破床,我们是偷偷摸摸的青梅竹马;第三个人,胡球的小儿子胡灵,这个今天晚上给我惹了大事的龟儿子。
是的,我一直把胡灵叫“龟儿子”,因为我的眼里他的父亲胡球就是龟,而且是绿头龟。而胡灵的母亲雪花嫂,是个漂亮、善良、质朴的农村女人,外形、气质堪比热依罕、玉萍姐和小岩,是山里那些年的女神,尽管她大字不识一个。她嫁给胡球,是她悲苦的命运。
准确地说,胡球当年是花了4500块,从雪花嫂父亲的手里将她买过了门。雪花嫂的父亲就是个出名的烂酒鬼,醉了还是个烂赌鬼,输得到了卖女的地步。这个父亲,居然跟胡球是酒友加赌友,说来有些趣吧?
当然,4500块,在26年前确实也是笔巨款。而买卖婚姻,那几年在山里说起来也没什么稀奇的事情。就是现在,也还有山里男人至少数民族地区买妻子,那些黑黝皮肤、五大三粗的女人被买回来同房,想想场面都有点惊悚,但她们的生育能力确实不错,而且还可以生二胎不罚款。当然,跨国买妻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只是我没有遇见,便不说这些了。
我只想说的是,雪花嫂是第一个让我知道乳汁甜美的女人,同时,她也是我的第一个女人。是她,将我幸福而激动地变作了男人。我记得那是十四岁的那年,胡灵六岁了,但还在吃着母亲的乳汁,因为人乳营养价值实在太高,我们那地方有些孩子吃到八九岁也是正常的。
那年夏天的一个夜晚,胡灵发高烧、咳嗽厉害极了。胡球不在家,在nc市里打工,只能我背着胡灵去看医生,身后跟着焦急的雪花嫂。而那一夜,是我的成人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