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要命的事?难道比自己女儿丢了还严重。叫他马上回来。”
王一摇摇头说,“找不到他。”
婆婆哭了。王一安慰老人,并扶她去睡觉,婆婆这时关切地问王一的脚,王一说烫的。
“大石那边的事真的很严重么?”婆婆又问。
“是的。”
“那我们怎么办?”
“明天早上我先去报案,然后找。我相信她不会丢。我相信小约。”王一坚定地说。
第二天早上,王一先去了派出所报了案,然后来到大街上,决心依靠自己力量找到女儿。她总觉得在人最危难的时候,依靠警察和依靠别人都不妥切。她庆幸自己的烫伤只局限在脚背,走路很疼,但她还能走路。她在心里说,感谢老天爷睁眼,如果她不能走路,不能去找女儿,她也许会急死。
但是面对大街上的茫茫人海,川流不息的车辆,一幢幢她叫不出名字的建筑,她的心仿佛和头脑一起混乱起来。小约可能在任何一个地方,也可能不在,她怎么找啊?!顿时她觉得那么无助,竟在大街上抽泣起来。
她在一个损坏的长椅上坐了下来,掏出手绢擦干眼泪。她看看表,离警察与她约定的时间还有一个半小时。在约定的时间她给警察打电话,警察会告诉她别的派出所是否有什么关于少女的消息。王一再一次想起警察这句话时,浑身激灵了一下。“关于少女的消息”,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想到这儿,她起身朝前面不远的中心广场走去,她的巨大的意志力足以使每个见到她的人相信,作为母亲她能阻止一切飘向女儿的厄运。
站在中心广场的纪念碑下,坚强的王一又哭了,围绕着广场有六条大街,她该往哪儿走啊。她真想立刻跪在地上,不管向谁祈求都行,只要告诉她一个方向,方向,方向!
这时两个年轻姑娘从她身边走过去,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分手了。一个姑娘走到快车道旁准备过马路,另一个向广场深处走去。等在路边儿的姑娘突然向另一个高喊一声:“两点,图书馆,告诉他别迟到。”
王一眼前一亮,好像被人突然推到灯下,思维开始运动起来。她了解自己的女儿:尖刻的嘴巴似乎比谁都超前解放,但骨子里却恪守着传统,因为胆怯,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她来不及多想。她已经得出的结论是女儿不会去迪斯科舞厅之类的地方,那么————图书馆!
王一坐车先到了省图,看遍了所有的阅览室和借书处,都没有小约的影子。接着她又来到离省图不是很远的儿童图书馆,同样一无所获。突然她想到离小约乃乃家不远的市图书馆,立刻叫车返回去。
当王一接近图书馆时,看见图书馆大门口坐着一个老太太,是负责存车的。王一决定先问问老太太,然后再进去。她把小约的照片拿给老太太看。老太太说:“这丫头前几天天天来这儿百~万\小!说,一早进去,中午出去买点吃的,又进去。不过,昨天没见着她。”
“您能肯定么?”王一急迫地问,“她是我的女儿,她失踪了。”
“当然能肯定,别说一个大姑娘,就是一个苍蝇飞过去,我都能分出公母,我在这个门口坐了十年了。”说完,她用余光瞥见一个男人骑车临近,站起身走过去。路过王一时,她用力朝王一点点头,仿佛是让王一相信她的话,因为这十年她一直坐在这儿。
“一角。”她朝男人理直气壮地伸出一只手。
王一转身离开了,她觉得自己给人踢了一脚,最后的一线希望也给踢飞了,不由地涌出泪水。
王一回到家里,首先给派出所打了电话。放下电话时,她多少放松些,因为整个城市的公安系统到目前为止,没有女孩儿的消息。王一想,没有好消息总比有什么坏消息强。
乃乃买菜回来立刻问王一是不是有什么线索,王一摇头,乃乃把菜筐放到地上,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要去买菜。
王一从乃乃的另一只手中接过报纸,看见一个信封,她问是谁来的信。乃乃说可能是农村的侄子。王一这时将报纸和信放到厅里的饭桌上,忍不住随手把反扣的信封翻过来,接着惊叫了一声:“是小约的笔迹!”
信不短,但笔迹清楚有力,王一贪婪地读起来:
乃乃:你好!
给你写信是让你别着急,我什么事都没出,一切都很好。这段时间我一直住在你这儿,你什么都没对我说,但我知道我为什么不能住在家里。他们要把家拆了,我能明白。
这几天我逃学了,对不起,乃乃,我没有告诉你。可我真的不能去上学了。我一进教室就恶心,就想吐。
我在街上碰见一个尼姑,我现在就在她们的庵里。我已经决定留在这儿,因为在这儿人不可能再有痛苦。我在信封上没写地址,是不想让他们来找我。他们爱怎样就怎样吧,不用再为我难过,我也不想再忍受下去了。他们是大人,我也不是小孩儿。乃乃,请你别告诉他们我在这儿,我要忘了他们。我会常回去看你的,你要保护自己的身体。
再见,乃乃,你是个好乃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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