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超人类,传戈在任何还是个普通人,不管多么地努力,最终还是输给了吉恩刚。在此之后,传戈几乎每次的考试都是考0分的,也就有了鸭蛋君的外号。有人说是因为传戈受到了打击才会如此,也有人说这是传戈跟吉恩刚的赌注,至于真相,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吧。
传戈冷笑,看了一眼吉恩刚,便转身朝反方向走去。
“弱小的常人是无法超越超人类的,无论多么努力。但是,你到底是怎么进来的?”阿刚对传戈是如此蔑,从刚才到现在一直都没有正面的看着传戈,如今竟然扯上了种类歧视。传戈心知肚明,但他却只能选择假装听不见,继续朝反方向走去。他不想惹事生非,这还是其一,其次还有另外一因素。
“混蛋,常人怎么了,常人就不是人类吗?”说话的并不是传戈,而是另一个男声。
“恶魔之子!”当大家把目光转向说话的红发少年时,纷纷露出了惊讶的表情,甚至是恐惧。就连传戈也忍不住好奇地转过身去。这位红发少年背后背着一把巨剑,他身子不高,只有一米六左右,那把巨剑起码也有150多厘米长,最惹人注目的还是他手上戒指上的那颗金闪闪的红宝石。别人对他的第一感觉就是恐惧,可传戈不知为何,见他的第一眼就对他产生了莫名好感。
“我平生最讨厌种族歧视,今天我弗雷就要为常人打抱不平”说完,只见他手中戒指上的宝石一闪,他瞬间消失在大家的眼前,随后出现在阿刚身后,一拳击中腹部,又瞬移于空中,只见弗雷一脚如同天外陨石,连续不断地踢出数脚。阿刚跪倒在地,口吐白沫,原本英俊的脸蛋早已面目全非。弗雷从空中降落,摔倒在地。
“七十二脚!”就在弗雷宝石闪动的一瞬间,传戈点开vb的录制按钮,将刚才的精彩画面用vb7录了下来,并放慢速度,以最慢的速度看了一遍,顿时对这位霸气侧漏的少年,深表敬佩。
“猪头,哈哈哈哈哈”弗雷大笑起来,连忙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向传戈走去,伸出了手。“你的个性我喜欢”
传戈也伸出了手。“多谢朋友仗义相助!”
“朋友,我们算朋友吗?”
“当然,我们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