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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喂,跟我在一起吧!
作者:傻人有傻福
文案:
此文完结,作者因为不满文笔和情节线已重开,《捡回一只“呆子”》此文是本文的改遍,除了名字,情节大变。
不好意思,本文原名〔路程的途中遇见你〕我觉得不太好听现已被改为〔喂,跟我在一起吧!〕
沐清因为一件事情念了莫雨沫三年,当两人短暂相处过之后沐清发现她一点都不在乎甚至挑逗完了她,乱了她的心就跑,于是呼她开始学会去把一个与她同性的女孩放进了心里念着想着。恨不得揉碎了挤进身体里
当两人相恋相交过后沐清发现……当初那个高冷真女神的莫雨沫原来还可以这么无耻又赖皮后表示…我可以退货吗?
吃干抹净后坐在床上的莫雨沫露出了一丝阴笑后表示”不好意思,货已经被你打上了你的标签,概不退换。”
ps:1.1v1双洁我认为当真正爱一个人时才会把自己的身心都交付出去,
2.本文慢热,感情线绝对明朗,但是途中肯定会出现一些干扰感情线的东西
3.先甜后虐,当我虐的时候也差不多结局了,本作者尽量做到不狗血,但是生活中总是需要那么一点黑狗血来压压惊
可能会比较贴近现实,所以请读友们要淡定,不接受人身攻击,另外请不要寄刀片给作者。和谐看文,安全你我她。
里面的医学方面的知识似真似假,纯属作者脑洞大开,请勿查证。
内容标签:布衣生活情有独钟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沐清,莫雨沫┃配角:路人甲乙丙┃其它:都是关键
☆、初始
1989年6月23日,随着婴儿的一声啼落,我沐清诞生了,
出生那会国家正如火如荼的办着计划生育,对每家每户都抓的挺严实的,
每家每户多生一个小孩就会罚的很多,对于当时养着三个嗷嗷待哺娃娃的家庭来说非常的困难,父母怕罚钱就把我带去给外婆家,外婆决定带着我到深山老林里避一避风头,等风声过了才从那老林里走出来。
听妈妈说起时我能看到妈妈的眼睛闪烁着泪花,那一段苦日子,如果不是爷爷有点本事留下了房子,我们这个家庭可能会就此崩溃,
妈妈带着三个小孩很辛苦,毕竟那个年代时候的人养三四个小孩挺不容易的,外婆家的亲戚看上了我,觉得我长得挺有灵气的,硬要我留下来给她养着。还是爸爸坚持说:“养一个是养,养两个也是养,都是自己的种,怎么也养的起”那亲戚才肯放人。
小时候的事情我记不清,只记得我是在一个山村嘎达边长大的,村子名叫沐家村,村里我爷爷留下来的房子也算是现在的别墅了。
记事起就一直住在村里,后来我7岁时爸爸突然在镇里建了房子,我们一家老小才从小山村里搬到了镇上。
家里算是现代这时候所说的小康,因着爸爸的工作原因我们还是不愁吃喝没有断过奶粉,所以将养的还算不错。
我原以为家里挺轻松闲散的,长大后的我才知道原来他,为了我们五个小鬼的上学钱,才三十多岁的人就已经有了满头白发,但他每次为了不让我们担心,隔一段时间会偷偷的去剪发店把白发染黑,我的妈妈也是为了照顾我们这些半大小鬼,操碎了心。
我是那时小孩中最晚熟的,十岁之后上了小学三年级之后的事情也只模模糊糊的记得一点,太详细一点的事情都不太清楚了。
我是我们那个镇里的孩子王,虽然是个女孩子,但那个时候在我周围的小屁孩们都是听我指挥,我最喜欢的就是扮家家酒,我贴别扮成皇帝,觉得皇帝拥有着三千后宫佳丽,从此君王不早朝。
小时候喜欢拉着一群人偷偷的爬上别人家杨桃树上摘杨桃,我身手最好,负责带头爬,不会爬树的就在底下接着,能摘的就掉下去,摘不到的就拿根长棍桶。
吃完的杨桃壳大家会丢在小路边踩下去,盼着来年能长出几颗属于我们自己的杨桃树,我家住河边能看到对面的房子,河里的有些地方深,有些地方浅。
每到夏天炎热时我会带着一群半大小屁孩如落水饺子一样扑通跳下游泳。
那河时深时浅,下过大雨之后更是深的能淹死一个成年小伙。
家里的人都不太愿意我去河里游泳,怕什么时候往窗户看的时候会看到我的尸体飘下。
我是孩子们里面年龄最大也是最调皮的一个,孩子们的家长见着我时就跟看到流氓一样,生怕我带坏了他们的孩子,却也因为我是那群孩子里面长的可爱又活泼,说起话来嘴巴里跟长了蜜一样让人听着就甜,对我倒也没有那么多的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