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督捕见雨霏拂袖欲去,旁边的丫鬟仆妇随手便要关门,心里一急,不管不顾地大跨步上前,伸手便拦道:“郡主娘娘,您这不是叫小的们为难嘛。方才从听雨楼里查抄出不妥的东西,世子爷已经被押往刑部大牢了,这会子您叫咱们到哪儿去找人呢。小的们也是奉命行事,还请郡主殿下行个方便。”
众人闻言皆唬了一跳,江嬷嬷和翠微等都白了脸,神魂俱裂。雨霏身子微微摇晃了几下,脚下一软,差点跌倒在地,好容易扶稳翠微的手,勉强镇定了心神,拉下脸来斥责道:“胡说郡马好歹也是皇亲贵戚,纵然有错,那也是大理寺和宗人府的事儿,什么时候轮到刑部越俎代庖了。可见是扯谎竟敢在这里信口雌黄,造谣生事,好大的胆子看来本该请父亲邀刑部的尚书大人好好儿喝喝茶了。”
那些番役都被雨霏这几句半是威慑半是森寒的话吓得面无人色,心里一阵阵扑腾,有几个还不由自主地了颈项,那督捕讪讪地收了手,语气却生硬起来,皱着眉毫不客气地反驳道:“小的怎敢在郡主娘娘面前胡言乱语。今个一早有密信告发世子爷私通外敌,欺君罔上。小的们奉命抄检,果然在世子爷的书房里搜出一封密函。如今想必已经在御案上了。郡主您想想,这通敌卖国灭亲族的滔天大罪,怕是要三司会审⑵呢,宗人府哪里够得上分量。”
众人闻言皆膛目结舌,吓得魂飞魄散,肝胆俱裂。雨霏满眼不可置信,语气也失了一惯的从容镇定,只喃喃地重复说:“通敌卖国,欺君罔上?怎么可能?单凭一份不知所谓的书信怎么就能断定郡马有罪。必是有人栽赃嫁祸,想置人于死地。”
那督捕见雨霏和一干丫鬟嬷嬷大惊失色,惶恐不安的模样,只觉着解气,便也换了一副嘴脸,得意洋洋地张狂道:“啧啧啧,这朝廷的事儿小的哪里知道啊。不过方才搜出的可是世子爷和金川土司私下来往的密信,上边还有世子爷的亲笔署名呢。真真是铁证如山,做不得假的。郡主娘娘若有冤只管到金殿分辨去,小的们今个可是奉旨行事,定要抄个明明白白才好向上头交差。”
江嬷嬷闻言怒气冲冲地叱责道:“这里是郡主娘娘的别院,就是郡马爷非召也不得入内,你们是什么东西,想搜就搜,还有一点规矩没有?”
翠微也在一旁附和道:“正是,书信是真是伪还不得而知。况且郡主殿下和郡马爷都是分院而居的,这里不可能有你们想要的东西。院子里的都是些女眷,你们这般大张旗鼓地一股脑冲进来,若传扬出去,郡主殿下的清誉何存?便是你们上司也担不起这干系。”
那督捕先是一愣,后哈哈大笑,满不在乎道:“哎呦呦,都说这公侯家规矩大,啧啧,一家子都要下大狱掉脑袋了,还这么拿张做乔的,真真可笑。郡主娘娘,小的劝您还是让咱们搜一搜,大伙儿也好安心。否则又要加上一条抗旨不遵的大罪了。”
话音刚落,就听见嗖啦一声,雨霏从侍卫的腰怀中抽出一柄锋锐如霜的长刀,架在了如玉般莹洁的脖颈上……
⑴番役:又称番子,原为明代中央特务机关厂(又分东厂、西厂)和锦衣卫中专司侦探、缉捕和刑讯的差役,清代亦沿用此名。内务府慎刑司及步军统领衙门均置。清人福格《听雨丛谈》卷五“番役”条云:“所以命之曰番役者,其义殆不可晓,盖相沿明季厂役之名也。明季厂卫有番役,其迹最横。”又引《暇老斋笔记》云:“本朝所设番子,专司缉捕盗贼、访拿逃亡及娼赌凶棍等事。
⑵明清两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亦称“三司会审”。明代审判机关合称“三法司”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明代刑部替代大理寺掌管主要的审判业务。大理寺成为慎刑机关,主要管理对冤案、错案的驳正、平反。都察院不仅可以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还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利。“三法司”之间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职权分离、相互牵制的特点。清代承袭明代三法司体制,审判机关仍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但此时三机关的职权与明代大不相同。清代的刑部仍为中央审判机关,但职权范围远远超过明代,不仅享有审判权,还享有复审与刑罚执行的权利。清代的大理寺地位远不如前代,其职责主要是复核刑部拟判死刑的案件。都察院是法纪监督机关,既审核死刑案件,另外参加秋审与热审,还监督百官。由于外省刑案统由刑部核复,不提交会审者,院寺无由过问,应会审者亦由刑部主稿,在京讼狱,无论奏咨,都由刑部审理,故三法司中,部权特重。([m.csanma.com bl文库网]。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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